热烈庆祝网站正式开通!本公司一贯坚持以“诚信、务实、效率、发展”为根本宗旨以“真诚为客户服务”为基本原则,在长期的经营中始终坚持与客户保持技术交流,在客户中形成了坚实的合作基础和良好的商业信誉。关键字:天津货代  
天津货代

海运接受货代提单须注意
发布时间:2011-5-26  

行业新闻

    国际贸易中,风险防范问题正越来越引起各方面的关注。在运输方面,因为远隔重洋的关系,货物的发运、货物的提取只能凭借一纸提单为证,因而也就出现了诸如倒签提单、假提单(鬼船提单)等风险。我们遇见最多的还是倒签提单,这方面更应该引起警觉。

     对于货主来说,航运中的风险主要有两种,一种是货损货差和延迟交付,另一种是与欺诈有关的提货而不付款。对第一类风险,有比较明确的国际法和各国法律来判断责任所在,而第二类风险实在更加诡谲。有一些进口商出于有意欺诈的目的,首先迎合出口商希望信用证支付方式安全可靠的心理,在信用证中设置一些软条款,如客检证等,使议付时发生不符,出口商无法从银行取得货款,同时,在信用证中又指定货运代理,可以不通过银行而通过货代取得货物。


     从另一方面来说,《UCP500》接受货代提单,一方面顺应了航运业发展的现状,另一方面,却在某种程度上麻痹了出口商。因为如果银行可以接受,出口商当然没问题,问题出在一旦向银行提交的单据有所不符,L/C的付款保证便荡然无存,最终只能回到货权和客户的问题上来。应该注意到,《UCP500》在接受货代提单时是有附加条件的,即由货代作为承运人或作为一个具名承运人的代理签发。这样做,国际商会的目的是为了让出口商或其他利益方明确谁应最终负责。尤其是把货代作为具名的承运人的代理来出货代提单,是想让承运人作为揽货协议的一方,直接对出口负责,一旦在运输途中出现了货损之类的情况,承运人是难逃其咎的。但无论如何,承运人所负的责任也仅限于货物运输时途中的安全,对前述的诈骗行为也还是不应承担责任。

    总之,尽管有《UCP500》的认可,在货代提单,特别是指定货代提单的使用上,出口商要非常慎重。

 

 

打印本页 || 关闭窗口
版权所有 天津欧丰物流有限公司天津货代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:网津科技 访问统计